南方日報訊 (記者/周人果)日前,迷利倉在廣東省旅遊局召開的一次“旅遊案例分析會”上,廣東省旅遊質量監督所所長張國輝表示,目前關於如何界定“不合理低價”的問題尚未明確,這對旅遊質監執法構成了一定的難度。最近,為貫徹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旅遊法》(下稱《旅遊法》),全面加強旅遊質監執法工作,更好地保障旅遊者和旅遊經營者的合法權益,日前廣東省旅遊局特聘謝雄偉、虞國華為全省旅遊質監系統法律顧問,他們將為全省旅遊質監執法工作提供法律咨詢、法律援助,並負責解決日常旅遊質監執法工作遇到的涉法問題,對全省旅遊質監執法人員進行培訓等工作。省旅遊局為受聘的兩位法律顧問頒發聘書,並首次召開了“旅遊案例分析會”。會上,張國輝表示,自今年10月1日以來,廣東進一步加強對旅遊市場秩序的監督檢查,發現旅行社涉嫌以不合理低價招攬客人、誘導遊客購物和增加另行付費項目等老問題仍然存在,而一些不具備資質的旅行社超範圍經營、一日游混亂等問題陸續浮上台面。此外,現在還出現了一些遊客投訴旅行社不帶遊客購物的新情況。他坦言,旅遊市場上仍然存在違反《旅遊法》第三十五條的行為,但對於迷你倉三十五條中所提的“不合理低價”應當如何界定,目前尚未明晰,因此在執法上仍然存在一定的困難。《旅遊法》第三十五條規定,旅行社不得以不合理的低價組織旅遊活動,誘騙旅遊者,並通過安排購物或者另行付費旅遊項目獲取回扣等不正當行為。法律顧問虞國華分析道,這一條規定已經徹底否定了回扣的合法性。但對於現在一些旅行社帶遊客去免稅商店進行購物是否拿回扣的問題,他表示存在取證難的問題,因此很難界定旅行社在這一條上是否違法。對於如何界定不合理低價的問題,虞國華建議,質監人員可抽調旅行社一個季度的產品定價來進行調查分析,對旅遊成本進行核實。他表示,抽調一個季度的數據,要比某一個時間段的數據更具參考性,這樣旅行社就難以用短期宣傳促銷或是聯合航空公司、景區、酒店進行聯合促銷等理由進行搪塞或狡辯。盡管這樣抽調的難度比較大,但能夠更好的看清價格組成,更好的判斷定價是否合理。張國輝表示,未來將定期邀請兩位受聘法律顧問召開旅遊案例分析會,針對具體案例進行分析解答,協助旅遊質監工作,為旅遊質監執法人員所遇到的工作重點和難點提供意見或建議,並解答遊客所提出來的熱點問題。自存倉
- Nov 20 Wed 2013 08:21
全國版) - (“不合理低價”界定不明困擾旅遊執法
close
全站熱搜
留言列表
發表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