迷你倉最平 兩個犯罪團伙8人落網 起獲督辦單、假記者證、假公章近期北京警方連續打掉兩個涉嫌冒充中央單位記者、對部分在京反映問題人員或外地企事業單位進行敲詐勒索犯罪活動的團伙。北京晨報記者昨天從市公安局治安管理總隊獲悉,目前警方在北京、山西兩地共抓獲涉案嫌疑人8名(7名刑事拘留、1名教育釋放),現場起獲以“中共中央政策研究室廉政研究中心”、“中國廉政研究內參編輯部”名義給各地投遞的《內參核實函》和《督辦單》,偽造的假記者證,假公章、鋼印等犯罪證據。團伙一偽造督辦單下發地方政府據瞭解, 以高保國為首的詐騙團伙共有骨幹成員5人。即高保國(男,43歲,河北人)、薛運冒(男,40歲,河南人)、陳淑銀(女,41歲,河北人,系薛運冒姘婦)、申建華(女,55歲,山西人)、劉京(男,31歲,安徽人)。該團伙開設兩個非法網站,即中國廉政網和中國縣域網,主要以在“兩辦信訪局”門前冒充“中國廉政內參”和“中國新聞快報”記者身份,虛構能以中央紀委名義發督辦函,幫助他人解決問題,詐騙其錢財並敲詐勒索外地相關政府機關。高保國團伙先後給河北省張家口市高新區、貴州省遵義市習水縣土城鎮政府、四川達州發過督辦函,並收取四川的胡建國15000元,遼寧的李長清8000元,貴州的江小燕、河北的楊立各5000元,收取內蒙古的劉德春1500元,共獲利34500元。該團伙成員陳淑銀、薛運冒還向來京反映問題人員兜售印有國家領導人住址的小冊子。團伙二招聘“記者”偷拍政府車輛以李凌為首的敲詐勒索團伙共有骨幹成員3人。即李凌(男,42歲,河南人),李瑩(女,34歲,北京人)、侯軍軍(男,31歲,山西人)。早在2003年12月,李凌就曾因冒充記者詐騙,被朝陽法院以詐騙罪判處拘役五個月,2006年,李凌再次冒充記者對“完美(中國)日用品有限公司”進行敲詐勒索人民幣10萬元,後被朝陽法院以敲詐勒索罪判處有期徒刑四年。李凌團伙非法創辦了“中國綜合新聞快報”網站,辦公地點在豐台區方莊,團伙依托該網站大肆在全國各地招聘所謂的主任、副主任、駐地記者、調研員等人員,頒發“中國綜合新聞快報”採訪證。該團伙主要在“兩辦信訪局”門前以幫助他人反映問題為幌子,詐騙他人錢財。此外,李凌團伙還利用招聘的“記者”,對外地一些機關企事業單位車輛進行跟蹤偷拍,以曝光公車私用等負面新聞為要挾,對相關單位進行敲詐勒索。李凌團伙供認,2012年底至2013年9月,其曾先後對山西柳林縣城管大隊、廣靈縣縣委、大同市國家電網、靈石縣煤炭局、柳林縣一礦主等6家政府部門及單位進行敲詐勒索,共獲利26.2萬元。處理7人刑事拘留 1人教育釋放通過初步審查,涉案嫌疑人均對所從事的違法犯罪活動供認不諱。記者瞭解到,目前西城分局以敲詐勒索罪將李凌、侯軍軍刑事拘留,高保國、薛運冒、陳淑銀、申建華、劉京以詐騙罪刑事拘留,李瑩因情節輕微被教育釋放,目前正在對涉案嫌疑人進一步審查深挖,同時專案組深入開展取證工作。揭秘材料發一家網站要價500元辦案民警告訴北京晨報記者,上述人員主要是在“兩辦信訪局”周邊,向來京反映問題人員發放名片的方式尋找“客戶”。在前期偵查過程中,辦案人員也同這些人進行了接觸,並進行了取證。北京晨報記者瞭解到,上述人員接到潛在“客戶”電話後,往往約在馬路邊或快餐店等公共場所,詢問所反映的問題後,保證能夠幫忙解決。而當“客戶”詢問其辦公室所在地時,這些人便開始打馬虎眼:“我辦公室和中央紀委的一個下屬單位在一個院,我哥兒們就在那兒辦公,他那兒直接管縣、市、區,不方便帶你進去。”此外,為了取得“客戶”信任,這些人還聲稱相關材料可以這家中央紀委的下屬單位發函,而其作為“新聞媒體部門”可以幫忙把事情發到網上。對於上網的價格,這也有明確的價目表:“上網的話,6個網站3000元,一家網站500元,但網站不固定,不過你在網上一輸入標題就能找到”。對於宣傳效果,這些人的回答也顯得頗為“專業”:“6個網站的力度就比較大了,夠6家就算新聞事件了,要是只上1家,頂多是新聞報道。弄成新聞事件的話,當地政府就必須重視解決”。對於幫忙解決問題的方式,這些人倒也不諱言:“你先把材料給我,我給整成新聞稿的樣子,再給他們發函,說舉報材料到我們報社了,他們要是不解決,我們就曝光”,“其實就是嚇一下他們”。晨報記者 何欣迷你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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