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來源於四川新聞網 / Cited from .newssc.org/  《保險公司組織旅行團 旅行社不幹了》追蹤  10月31日,迷你倉本報刊發了一篇名為《保險公司組織旅行團 旅行社不幹了》的報道,該報道主要報道了合�人壽保險遂寧支公司“掛羊頭,賣狗肉”,在未辦理相關證件的情況下私自營業,招攬遊客,以低廉價格嚴重擾亂遂寧市旅遊市場的行為。  昨日,記者從遂寧市旅遊局執法支隊獲悉,遂寧市旅遊局目前已經確定了對該保險公司的處罰,決定對合�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遂寧中心支公司(以下簡稱“合�人壽保險遂寧支公司”)給予20000元的罰款,對公司法人代表處以2000元罰款,共計罰款22000元。半個月調查取證 確屬違法經營  “10月14號我們接到投訴後就展開了一系列調查、取證甚至暗訪,經過近半個月的時間,直到10月28號我們才全面掌握了該保險公司違法經營的證據。”遂寧市旅遊局執法支隊隊長黃雲告訴記者,目前他們掌握到的證據有:暗訪視頻、錄音、旅遊宣傳單以及合�人壽保險遂寧支公司負責人的口供。“儲存充分掌握了證據後,我們才下達了責令整改通知書,並對該保險公司的發票和旅遊宣傳單進行了暫扣。”  黃雲介紹,在調查過程中,他們掌握到合�人壽保險遂寧支公司從今年1月1日開始便一直以低價旅遊為噓頭宣傳其公司,“到目前為止,他們共組織了近10批遊客,其中有普通遊客也有教師組團,到過麗江、九寨溝、黃龍、甚至泰國等地。”公司責令整改 罰款22000元  10月28日,在遂寧市旅遊局執法支隊下發了責令整改通知書後,合�人壽保險遂寧支公司法人代表李太煜當場表示,將積極配合市旅遊局執法支隊的檢查,做出整改。  昨日上午,在遂寧市旅遊局執法支隊黃雲的辦公桌上,擺著一份書面處罰決定和一份來自合�人壽保險遂寧支公司的整改報告。處罰決定明確指出,該保險公司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旅遊法》第95條,《旅行社條例》第46條及遂寧市旅遊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實施標準,決定對合�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遂寧中心支公司給予20000元的罰款,對公司法人代表處以2000元罰款,共計罰款22000元。  華西城市讀本見習記者 歐歡mini stora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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