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日報訊 (記者/黃少宏 通訊員/黃彩華)顧客因瑣事被酒吧保安打傷,儲存一怒之下竟搬來兩個煤氣瓶,並放出煤氣要求酒吧賠償。昨日,東莞市第二人民法院一審公開審理此案,顧客吳某對涉嫌危害公共安全罪的指控當庭認罪,並表示後悔一時衝動釀成嚴重後果。酒吧消費因瑣事被打現年25歲的男子吳某在虎門鎮大寧社區開了一家餐廳,一家4口本來日子過得很平穩。今年7月9日凌晨1時許,吳某去了大寧社區某酒吧消費,後因瑣事與酒吧保安發生口角,並被酒吧保安打傷。回家後,吳某仍舊氣憤難平。吳某稱,回家後他想過報警救助,但希望能引起警方的足夠重視。當時他也沒有多想,就隨手拿了家里的煤氣瓶,用電動三輪車將兩個煤氣瓶拉至酒吧門口,與酒吧保安員對峙。期間,吳某數次將一個煤氣瓶的閥門打開放出煤氣,要求酒吧解決其被打一事。民警接到報案到場後,趁吳某注意力分散時,迅速將其抓獲。“本希望警方重視處理被毆打一事”法庭上,身材略顯單薄的吳某戴著手銬坐在被告人席,臉色蒼白,神情有一點黯淡。面對公訴機關的指控,吳某當庭認罪。吳某辯稱,事發當晚他喝了酒,被打後只是想解決問題,是“一時衝動”。吳某一再強調迷你倉,他放一點煤氣只是為了“嚇唬”保安,他也知道煤氣是易燃氣體,也沒有想過要去點著火。他採取這種方式,只是為了想讓公安機關重視他被毆打一事,並沒想到去傷害他人,也沒有想到後果會這麼嚴重。據瞭解,吳某家里還有2個年幼孩子,其中一個尚未滿周歲。他被抓後,妻子和孩子都失去主要生活來源。吳某的辯護律師稱,吳某是因為在消費過程中被酒吧保安毆打,才一時衝動行事。如果不是被保安毆打,他不會這麼做。吳某主觀上並沒有危害意圖,只是想讓肇事保安出來,事情能得到公平處理,客觀上也沒有危害公共安全。吳某沒有犯罪前科,是偶犯、初犯,認罪態度較好,希望法庭考慮其家庭狀況及並無社會危害性,給予改過自新機會,請求法院判其緩刑。檢察官稱,吳某被毆打後應找公安機關處理,而不應採取這種危害公共安全的方式來尋求問題的解決。酒吧是個公共場所,雖然當時已沒什麼顧客在場,但酒吧內還有多名員工,附近還有其他商家和民居。吳某的行為有可能引起不可預料的後果,已構成了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在法庭最後陳述時,吳某再次表達後悔之意,希望法庭念其犯罪情節及家庭亟需照顧,給他一個改過的機會。此案將擇日宣判。self storage
- Nov 06 Wed 2013 0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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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莞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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