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20日從湖南省郴州市與臨武縣獲悉,mini storage臨武縣瓜農鄧正加不幸身亡事件有新進展:據法醫遺體檢驗初步判斷,鄧正加顱內有傷;當地警方已于20日上午以涉嫌傷害罪,對6名涉事城管實施刑事拘留,其中4人為協管員;鄧正加家屬獲賠89.7萬元。20日下午,臨武縣召開常委會決定,免去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局長、黨組書記胡郴和分管執法的黨組副書記鄒紅衛的職務。據瞭解,20日被免職的胡郴系臨武縣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黨組書記、局長,還兼縣政府黨組成員;鄒紅衛系分管城管執法三大隊的黨組副書記。目前,二人正在接受調查。郴州市及臨武縣相關部門告訴記者,根據法醫對死亡瓜農鄧正加遺體檢驗初步判斷,頭部、軀幹、四肢等部位有軟組織擦挫傷,顱內有傷情。據悉,結論需等相關病理檢驗結果出來後才能最終形成。法醫向記者提供的鑒定報告顯示,鄧正加頭部有腫塊和淤血,但顱骨沒有骨折。在報告中,並未提及鄧正加頭部是否受到外力撞擊。當地公安部門在接受記者採訪時稱,7月18日15時40分至17時30分,郴州市公安局法醫在鄧正加所在的臨武縣南強鎮蓮塘村口,在郴州市、臨武縣兩級檢察機關工作人員,以及死者家屬、鄉村兩級幹部的見證下,對死者鄧正加遺體進行了檢驗。據介紹,通過遺體檢驗發現,死者頭部、軀幹、四肢等部位有軟組織擦挫傷。通過解剖檢驗發現,死者左前額部、左顳頂部、枕部頭皮下血腫,顱骨無骨折,顱內見廣泛性蛛網膜下腔出血。胸腹腔、心包腔乾淨,腔內各臟器未見損傷。在遺體檢驗中,法醫提取了死者腦組織等部位相關生物檢材,送國內相關權威司法鑒定機構做病理檢驗。“鄧正加死亡的原因,還需等相關病理檢驗結果出來後才能最終確定。”一位負責人說。法醫介紹,整個病理檢驗過程需要一定時間,一般是15天到20天。待病理檢驗報告出來後,法醫將根據病理檢驗報告結合屍檢情況出具最終的尸體檢驗結論。不能任由城管商販衝突悲劇屢發 臨武瓜農之死,對小販來說,不是第一次。可以想見,若不能從制度上改變,也不會是最後一次。地方政府要“面子”,城管人員要守住“位子”,攤販要填飽的“肚子”。在這種複雜的生態下,城管與攤販形成“天敵”。而在缺乏執法規範的情況下,城管與小販的衝突往往釀成慘劇。長期以來,城管執法似乎總是與“暴力”聯繫在一起。從今年三月至今,全國各地已經發生多起城管暴力執法事件,從福建到雲南,從廣東到內蒙古,城管與商販的衝突屢屢發生,這不禁引起人們的思考。城管執法人員素質普遍偏低1997年以前,中國並無城管,工商、衛生、質監、農業等部門分管了市容整治的功能,存在諸多弊病。1997年,城管綜合執法改革�動試點,盡管結束了城市管理“九龍治水”的局面,卻也拉開了城管執法尷尬的歷史。然而,從十多年self storage運行歷史來看,似有矯枉過正之嫌。從“亂罰款”的代名詞,到“暴力執法”的標簽,城管一直未能從尷尬甚至負面的形象中走出來。城管具有13個方面的職能,從市容環境衛生管理、市政管理、公用事業管理,到園林綠化管理、環境保護管理、城市河湖管理、施工現場管理、城市停車管理、交通運輸管理,從對流動無照經營行為處罰,到對違法建設處罰,甚至還包括對無導遊證從事導遊活動行為的處罰。職能複雜,管理多頭,使得城管執法從一開始就陷入了尷尬。專家認為,一方面城市快速發展與滯後的政府管理不匹配,城市管理人員嚴重不足。另一方面,城管執法人員素質普遍偏低,大量臨時工、低學歷、低素質人員被“編”進城管執法隊伍。素質低、待遇差、缺乏培訓,使得城管執法人員在執法過程中屢屢出現“狀況”。隨著各類負面事件的累積,城管甚至掉進“說什麼都不信,怎麼幹都不行”的尷尬。據中國社科院藍皮書《形象危機應對研究報告(2012)》總結,城管形象具有暴力執法、執法失當、行政不作為、內部管理失當、違法違紀等5大類風險。盡早出台全國性的城管執法法律從表面上看,城管與小販的每次衝突都源於溝通問題,要麼城管對攤販吃拿卡要,要麼乾脆暴力執法。事實上,城管與小販的衝突,根源在於小販的生存權與城市“光鮮權”的矛盾。為了城市和地方行政長官的面子,恨不得將整個城市變成只剩高樓和廣場,絲毫不考慮小販的生存問題。利益出發點不同,任何“邊角料”的改變,都不足以使城管執法走出死胡同。基於以上種種,改變城市發展理念,給予市民和小販更多的生存空間,應該是改變目前對立狀態的第一步。“維護城市的整潔亮麗必須有人管理,但是目前的問題在於怎麼管。”盈科律師事務所律師李承蔚認為,缺乏有效的規範,是目前城市管理陷入暴力執法困局的最主要原因。“盡管目前各地也有法規在約束,但基本上都是出于自身的解讀設定,缺乏上位法的支持,而權利的邊界不明,容易導致‘法無定法、權力私用、權大於法’的問題。”李承蔚建議盡早出台全國性的城管執法法律,明確城管的權責,也有助于協調其他部門人員共同執法。記者瞭解到,目前城管的行政執法權共涉及幾十部法律法規和政府規章,既有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通過的法律、國務院制訂的行政法規、部委制定的規章制度,也有各省人大、政府發佈的地方性法規、規章及政策性文件,但沒有一部專門針對城管的法律。“有些城管隊員一穿上那身制服,官僚意識和權利意識馬上就復活了,服務意識也就埋沒了。”劉濤認為,破解城管暴力執法困局,首先應該加強城管執法人員的“自省”,“多聯繫群�,回歸群�,才可能改變對立的局面。”“城管問題最後恐怕要回歸到這樣幾個問題,城市到底是誰的城市?權力是誰的權力?城市應該是什麼樣的?”劉濤說。迷你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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